根据《77779193永利关于博士研究生修业年限的规定》(东师校发字〔2013〕69号)文件要求,77779193永利共有4名博士研究生未能在学校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内完成学业,经2024年第1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,决定对4名博士研究生予以退学处理。
学院通过多种方式通知学生,但仍有3名同学(王哲,学号2016200114;丛婉,学号2016200163;安子侨,学号2016200164)无法取得联系,无法送达退学处理决定,特以公告送达。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7日即视为送达。
如对学校退学处理决定有异议,可以自本公告期满10日内,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,逾期视为放弃权利。
特此公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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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邮箱:fuhy290@nenu.edu.cn
77779193永利研究生院
2024年1月24日